請問
推廣費也屬于廣告費嗎,扣除比例還是不超收入的15%,對嗎?
答復
推廣費屬于業務宣傳費,跟廣告費不一樣,但是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比例上一樣的,一般企業都是不超收入的15%。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概念上是不一樣的,廣告費一般應通過媒體傳播而支付給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費用。業務宣傳費也是一種廣告推廣,是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兩個費用的區別主要是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臺、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若是屬于,則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規定:“一、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