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體檢費、工作服、公司購買茶葉,竟然計入福利費?錯!
企業給職工體檢、購置工作服,要不要計入福利費?買的茶葉又計入哪里?千萬要弄清楚了,否則記錯了可能被稅務稽查,也可能因不懂而多交了稅!
下面我們分別來說一說這幾種情況!
最近,看到一個稽查案例:
該公司將茶葉贈送單位以外的人,未代扣代繳個稅被處罰。
其實,關于茶葉,很多公司都有這樣的賬務處理風險,比如前段時間查看一家公司老會計做的賬,發現該家公司的老會計,把平時辦公室購買的茶葉計入了“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從而導致公司歷年來的福利費一直大大超過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標準,但是老會計從來沒有在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增處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稅風險!
那什么是職工福利費呢?哪些需要并入工資薪金交稅呢?跟著往下看!
02
很多朋友對福利費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喝下午茶、公司過節發放福利的范疇,其實職工福利費范圍還是很廣的,而且很容易出錯。
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注意:以下這些都不能算福利!
1.個人的娛樂、健身、旅游以及購物支出;
2.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
3.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1.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此處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的,并且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而不是會計上的工資薪金提取數總額。
例:某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2023年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為300萬元,其中支出職工福利費45萬元。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智能的企業,其內設的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安徽稅務解答: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1、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
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茶葉都計入“福利費”,需要區分用途。
一、供員工飲用或者用于過節發福利
此時屬于集體福利,購入茶葉計入職工福利費即可。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集體福利費對應的進項稅本身就不能抵扣,因此,無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取得專票的話,做不抵扣勾選處理即可。
二、會議室開會消耗
這里又要分兩種情況:
1、自己人開會消耗
自己人消耗了,計入辦公費即可,取得專票還可以抵扣進項稅。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自己人和單位以外的人一起開會(屬于一種商務接待)
這種屬于交際應酬消費,不得抵扣進項稅。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
用于接待了,直接列支為業務招待費,由于所有權沒有轉移,增值稅也無須視同銷售,這個就屬于交際應酬費用,那么實際上也是不可以抵扣,也不產生個稅。
三、用于外部贈送
主要就是指用于直接贈送客戶茶葉禮盒,一般來說應做視同銷售,如果視同銷售,購買茶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認證抵扣。
如果贈送對象是公司,無須代扣代繳個稅;如果贈送對象是自然人,應該涉及代扣代繳個稅。
答案是,不一定。
一、職工體檢費
要區分為兩種情況:福利性質和非福利性質。
1、福利性質的體檢費
福利性質的體檢,就是企業員工人人均可享受,完全就是一種福利待遇,跟具體的工作崗位等沒有直接的關系。
這種情況下的體檢費,應歸入“職工福利費”。
1、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企稅稅前扣除:
在工資薪金支出總額的14%以內限額扣除。
3、個稅繳納問題:
計入“工資薪金”總額,由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個稅。
2、非福利性質的體檢費
包括職業病防治體檢、職業健康體檢(辦理健康證)等,因為特殊的工作崗位或工作環境等,法律法規要求對這些職工必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的體檢。
這類體檢的費用支出,屬于勞動保護費或企業證照辦理費用等。
1、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有的話)
貸:銀行存款
2、企稅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全額扣除。
3、個稅繳納問題:
員工體檢費屬于勞動保護費的,一般不計繳個稅。
二、員工服裝費用
同理,服裝費是否計入福利費,也要分情況。
企業為員工購買服裝的費用應該區分用途,計入不同的費用中,稅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1)購買服裝用于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是工作中必須配置的,應該計入“勞動保護費”,企業所得稅全額稅前扣除,進項稅可以抵扣,也不用繳納個稅。
(2)購買服裝用于提升公司形象,要求員工工作時穿著,應該計入“辦公費”,企業所得稅全額稅前扣除,進項稅可以抵扣,也不用繳納個稅。
(3)除此以外其他原因為員工購買的服裝費用,例如單獨為高管購置服裝的費用,應該計入“福利費”,企業所得稅限額內扣除,進項稅不允許抵扣,同時福利費應該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以某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管理部門為例,當月發生福利費400元,以現金支付,會計分錄為:
1: 實報實銷方式下福利費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各類費用-福利費 4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4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400
貸:庫存現金 400
貸:庫存現金 400
借∶管理費用等各類費用 4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4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400
貸:預付賬款 400
3:發放產品作為福利的賬務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向職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如企業以自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職工薪酬金額,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以及相關稅費的處理,與企業正常商品銷售的會計處理相同。
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成本費用。
因此,企業發放“非貨幣性福利”,要先確定所發放的商品是自產、還是外購。
①自產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該產品賬面價值400元,市場價值500元,稅率13%)
借:管理費用等各類費用-福利費 565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565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565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5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
貸:庫存商品 400
②購進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購進貨物不含稅價400元,稅率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2
貸:庫存現金 452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452
貸:庫存商品 4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2
關于自產、外購貨物用于發放員工福利的稅會差異,詳見下圖:
|
|
|
|
|
|
|
|
|
不視同銷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經抵扣的,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
視同銷售,符合條件的,可按購入時的價格(不含稅)確定收入
|
|
1. 為員工報銷的醫藥費,能否計入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的職工醫療費用可以作為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已實行醫療統籌(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企業,其為員工報銷的醫藥費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從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為職工衛生保健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企業發生的職工體檢費用屬于職工衛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為職工住房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企業為員工提供集體宿舍的支出,屬于企業為員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貨幣性福利,可以作為福利費支出,按照相關規定稅前扣除。
4. 為員工報銷的供暖費及物業費,能否計入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為職工住房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企業發放的供暖費及物業費補貼屬于為職工住房所發放的支出,可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相關規定稅前扣除。已實行貨幣化改革將供暖費及物業費作為工資薪金發放的,不得再通過報銷的方式重復列支。
5. 以發票形式報銷的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費用,能否計入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屬于職工福利費的范圍。
對于職工以發票形式報銷的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費用,實質還是企業發放,因此可作為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按照職工福利費支出的相關規定稅前扣除。
6. 上述文件福利費范圍,列舉內容是部分還是全部?
目前有的稅務機關執行時是按全部列舉來執行的,也就是文件列舉的內容可以作為福利費在限額中扣除,
不在范圍內的內容,屬于與收入無關的支出,不得稅前扣除。所得稅司巡視員盧云回答:根據《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三條僅列舉了職工福利費的部分內容,沒有列舉提問中提到的費用項目,如確實是為企業全體屬于職工福利性質的費用支出,且符合《稅法》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及對支出稅前扣除合法性、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和確定性要求的,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7. 福利費補貼,是不是都必須按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8. 單位向勞務派遣員工發放的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因雇傭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0. 企業發生的福利費有什么核算規定嗎?可否核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
四、關于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11. 企業將資產用于職工獎勵/福利,是否應當視同銷售處理?如何確認銷售收入?
企業發生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等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3. 企業自己產出的產品發放員工福利,增值稅如何處理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視同銷售貨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福利費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由暢捷通好會計整理發布,素材來源:貓叔說稅、稅務師顧姐、每日會計實操、財會閣、梅松講稅、國家稅務總局等等。內容僅供學習交流,如有不妥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