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問題經常被問到,小易匯總整理了33個實戰問題,工作中用到著,收藏備用哦~
1、公司購買法院法拍賣房辦公用的,雙方各要交什么稅?可以抵扣嗎?稅點是多少?增值稅沒發票可以抵扣嗎?
回復:
購買方繳納契稅、印花稅,另一方繳納增值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印花稅萬分之五,契稅要按照當地的標準一般是1-3%,沒有發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企業所得稅可以法院拍賣資料等稅前扣除。
2、我公司購買酒水送給客戶,取得了增值稅專票,是否視同銷售?可以抵扣嗎?
回復:
本問題的解答,實務中有三種觀點:
(1)視同銷售,正常抵扣進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2)進項稅額轉出,不視同銷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3)以上兩種觀點可以二選一。
即,選擇視同銷售,則正常抵扣進項稅額。選擇進項稅額轉出,則不視同銷售。
實務理解:
交際應酬消費不屬于生產經營中的生產投入和支出,是一種生活性消費活動,而增值稅是對消費行為征稅的,消費者即是負稅者。因此,交際應酬消費需要負擔對應的進項稅額。政策規定的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這里的“消費”是指生活性消費活動,指的是消費掉,用掉、分享掉,屬于增值稅鏈條末端,不再進入循環,不再進入生產流通環節。因此,公司將外購的禮品用于交際應酬,消費掉的作進項轉出處理,無償贈送則視同銷售。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十四條
3、請問現在過高速公路取得的通用機打發票還可以抵扣嗎?
回復:
不可以抵扣。通行費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需要區分如下幾種情況:
(1)取得的是征稅的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通過發票勾選平臺勾選認證抵扣;
(2)稅務機關監制的橋、閘通行費紙質發票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3)稅務機關監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計算抵扣);
(4)稅務機關監制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可計算抵扣);
(5)財政部監制的通行費紙質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概括:
簡言之,除橋閘紙質發票計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可以如專票一樣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
4、我們是一家蛋糕店,屬于一般納稅人,現場制作蛋糕并直接銷售,6月份銷售額不含稅收入100萬元。請問增值稅的稅率為13%、9%還是6%?
回復:
納稅人現場制作食品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應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6%。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
“十二、關于餐飲服務稅目適用納稅人現場制作食品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5、小規模建筑公司開給甲方發票含稅50萬元(專票稅率1%),收到勞務分包普通發票10萬(稅率1%),申報稅款,能不能按差額抵扣?具體交多少稅?
回復: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三、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2020年為1%)。具體應納稅額為(50萬元-10萬元)/(1+1%)*1%。
6、園林公司開具的免稅發票,房地產開發公司是不是按開票金額的9%計算抵扣?有沒有文件規定?
回復:
如果園林公司開具的是自產農產品的免稅發票,可以按9%計算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
7、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回復:
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屬于可抵扣的有效憑證,如果需要抵扣的,需要取得銷售方開具的專用發票。
8、我公司取得專票已經抵扣了,現在發生了銷貨退回,如何沖紅?
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請參照以上政策執行。
9、建筑公司在修路施工中采購綠化用的草種,綠化種子公司開具免稅發票,建筑公司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嗎?
回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一般納稅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稅農產品發票,按發票金額的9%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規定的農產品并取得免稅發票的,可以抵扣進項稅。
10、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收到增值稅專票可以抵扣進項嗎?
回復: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五)金融服務。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并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臺)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因此,擔保費收入屬于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可以抵扣的。
11、購買酒水計入招待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回復: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因此,購買的酒水計入招待費是不可以抵扣的。
12、我們是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收購農民種植的玉米然后進行銷售。
問題1:是不是無論開具專票還是普票都需按9%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呢?
問題2:農民給我們代開的免稅普票我們能計算抵扣進項稅嗎?按什么稅率抵扣?
回復:
問題1:不管是開專票還是普票,都是按照9%稅率征收增值稅。
問題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按照文件規定,你們可以憑農民代開的免稅農產品發票計算抵扣9%的進項稅。
13、我們新成立的一個公司,前期是小規模,然后在當年又轉為一般納稅人,那么我們在小規模期間取得的增值稅專票后期是否可以抵扣?
回復: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若符合以上條件,則可以進行抵扣。否則,不能抵扣。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
14、我們在2018年購入不動產時取得銷售方開具的征收率為5%的增值稅專票,已抵扣,現在對外出售不動產適用什么稅率?
回復:
根據《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發布)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如果您是一般納稅人,應適用9%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應適用5%征收率。
(備注: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上述文件中提到的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已合并,統稱稅務機關。原國稅機關、地稅機關的各項職責由合并后的稅務機關承接。)
15、小規模納稅人購進防偽稅控專用設備,和稅控收款機兩者都是全額抵扣應納稅額嗎?
回復: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樣享受此政策。
16、綠化工程公司收購農民的草籽可以抵扣進項嗎?
回復:
自產自銷環節,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如果取得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免稅發票,未用于不得抵扣的項目,是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的。
草籽屬于植物種子,屬于初級農產品。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
17、我們公司7月份成為一般納稅人,5月收到的增值稅專票能否抵扣?
回復: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
18、參加會議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記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回復:
(1)按照參會的目的,分別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2)取得會議費的專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以下情況可參考:
a.為增加銷售收入而舉辦的營銷會議,屬于銷售費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b.組織員工業務培訓而發生的會議費用,屬于職工教育經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c.為客戶報銷承擔的會議費,屬于業務招待費的范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 第二十七條
19、我們6月的電信發票7月才開出來,如何抵扣?7月已經繳納了通訊費。
回復: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梢酝ㄟ^增值稅發票綜合平臺,勾選抵扣。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一條
20、水電費分割單做成本票使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回復: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的規定,可以用分割單稅前扣除,不可以抵扣進項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發布)
第十八條 企業與其他企業(包括關聯企業)、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應納增值稅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發生的支出,采取分攤方式的,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企業以發票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接受應稅勞務的其他企業以企業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與其他企業、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發生的支出,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發票外的其他外部憑證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的其他企業以企業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第十九條 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作為應稅項目開具發票的,企業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1、納稅人購買一張從泉州到廣州再到境外的機票,但未分別體現金額。從泉州到廣州的部分是否可以抵扣進項?
回復: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因此,如納稅人取得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無法體現國內運輸服務的具體金額,就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22、請問,我公司本月有一張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丟失了,我們是否可以使用普通辦公用紙張補打印的行程單抵扣進項稅額?
回復: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需要由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使用統一的打印軟件開具,用辦公用紙補打印的行程單顯然不能用于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國稅發〔2008〕54號印發)
23、我企業低價處理倉庫中的商品,增值稅是否需要進項稅額轉出?是否需要到稅務局備案?
回復:
不需要。
政策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 印發)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第二十八條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24、融資租賃利息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回復: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 財稅〔2016〕36號印發 )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
25、過閘的紙質發票可以抵扣嗎?
回復:
可以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三)本通知所稱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26、現在高速公路還能取得紙質通行費發票嗎?如果是紙質發票,是不能抵扣的吧?
回復: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的規定,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因此,2018年7月1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不可作為抵扣憑證。
27、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回復:
是的。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目前暫允許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28、納稅人為非雇員(如客戶、邀請講課專家等存在業務合作關系的人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回復: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用于生產經營所需,如屬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9、甲公司準備購買20張機票用于獎勵公司優秀員工團隊,請問購票支出對應的進項稅額,能否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回復: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購買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甲公司用于獎勵員工的20張機票,屬于集體福利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0、我公司因員工出差計劃取消,支付給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費,并取得了6%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抵扣該筆進項稅額嗎?
回復: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費,屬于現代服務業的征稅范圍,應按照6%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你公司因公務支付的退票費,屬于可抵扣的進項稅范圍,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1、對于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還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進項稅額?
回復: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
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而對于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用于生產經營所需,如屬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2. 房地產項目新老項目混合,老項目開票申報增值稅可以抵扣新項目的預交嗎?
回復:
可以的。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以下簡稱《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11%的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第十五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5%的征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33、憑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抵扣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發票名稱能否開具為個人?
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文件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