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三代手續費返還的金額是否可以享受30萬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A
納稅人代扣代繳稅費收到稅務部門支付的手續費,需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享受“月銷售額10萬以下(含本數)免征增值稅”的政策。
Q
2.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 1號政策出臺前,已按免稅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需要作廢處理重新開具?
A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Q
3.1月按1%開具普通發票后,季度不超過30萬,享受免稅,增值稅申報表應如何填寫?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Q
4.自然人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多個月份的租金,如何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A
此前,稅務總局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的,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續此前已出臺政策的相關口徑,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月銷售額標準調整為10萬元以后,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Q
5.本月增值稅發票不夠用,請問如何辦理增量?
A
您好,可通過【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發票改版變量申請】辦理。(填寫時只填寫需要變更的內容,如某種發票只變量,請填寫"申請變更最高持票數量",不要點擊選擇"申請變更最高開票限額"欄次,此行為空即可;如某種發票只改版不變量,就只填寫"申請變更最高開票限額"即可)填完點擊右上角“保存”-“下一步”提交等待稅務機關受理即可。
Q
6.電子稅務局提交發票增版增量后,系統提示需事前查驗,應如何處理?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發布(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8號),對于需事前查驗的發票票種申請,納稅人應配合主管稅務機關完成案頭分析、稅務約談或實地調查等一項及多項風險核實措施。納稅人可根據電子稅務局提示,等待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即可。
Q
7.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了改版變量申請,從哪里查詢審核進度?
A
您好,請您在電子稅務局主頁依次點擊【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事項進度管理】, 輸入查詢條件,查看對應業務的“辦理狀態”是什么,同時請查看“辦結期限”顯示到什么時候(如沒有顯示辦結期限建議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