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費發票被查!會計要牢記這7個點,遠離發票引發稅務風險!
發票入賬是財務的常態,但是發票并不是隨意即可入賬的。還是需要三思而行,千萬不要隨便入賬!
下面一起咨詢費發票被查的案件,來學習發票入賬有何規定及防范發票涉稅風險!
咨詢費發票被查!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送達公告2021年第248號
發布時間:2021-06-18 來源: 青島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決定對青島X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37XXX3CBRR17D)《稅務處理決定書》(青稅稽二處〔2021〕279號)予以公告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內容如下:
我局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2日對你單位2016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你單位成立于2016年6月7日,經對注冊地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阜新路33號3311室實地查找,未找到你單位,多次電話聯系法定代表人申燕,電話無法接通。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市北區稅務局出具走逃(失聯)證明,證明你單位自2016年7月1日起走逃(失聯)。
(二)你單位沒有購進貨物信息,對外開出發票服務品名為咨詢費及咨詢服務費。
(三)你單位集中在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對外開具發票,2016年4-9月份零申報,后直接走逃失聯不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以下虛開發票行為”第(一)項“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的相關規定,對你單位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對外向貴州景峰注射劑有限公司、貴州景峰藥品銷售有限公司、四川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開具的2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定性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行為,虛開發票金額1120194.16元,稅額33605.84元,價稅合計1153800元。
你單位若同我局上述決定有爭議,可自該決定書送達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上述《稅務處理決定書》即依法視為送達。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咨詢費具體如何確定?
所謂的咨詢費,就是指委托人在相關事項從咨詢或公司獲得意見或建議的報酬。也就是向律師或律師所咨詢相關法律問題而支付的咨詢費;向稅務師咨詢稅務相關問題而支付的咨詢費;向保險機構咨詢風險評估管理等問題而支付的咨詢費等。
總的來說,向相關專業人士或機構作以相對應的咨詢,可提供相關信息費即可列入咨詢費支出的。如會計師、醫藥師、營銷/廣告策劃師、ISO咨詢師等。
一般情況,咨詢費按合同規定,或咨詢問題而產生的收益來定價的,可列入企業的管理費用在稅前列支。但需要注意的是,咨詢費支出被濫用的行為,已成為虛開票的重要稽查對象之一!
因此,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的取得發票是咨詢費就計入咨詢費,而是要根據實際業務來取得發票,再入賬!
提醒!這7項事項會計要牢記!
發票入賬遠離發票涉稅風險!
這里最后提醒下,發票入賬時,會計要牢記這7項事項,即可遠離發票引發的涉稅風險!具體如下:
發票是有稅局同一格式并蓋有稅務監制章的,但不能說沒有蓋稅務監制章的憑證都不合規。比如汽車票、火車票及飛機票,醫院開具的專用收據等。
如果去境外出差的,出現“形式發票”也是可作為報銷憑證的。還有法院的判決書也可做入賬憑證,以及自制的借款單,是可以作為付款依據的。
所謂白條,在財務上是非正式的單據,不合法合規的單據來充當原始憑證。
如果以不真實的業務“白條”入賬,則是違法行為,不可入賬的!除某些特定條件下是允許入賬的,如對外經營中業務實際法務取得發票的,可從業務真實性來看,允許以自制相關憑證來入賬。
會計取得發票時,應及時審核發票信息,如發票名稱、發票類型、開票日期、業務內容、單位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及經辦人蓋章等。
1. 單位名稱必須是全稱,除個人實名登記的發票,如飛機票、火車票、住宿票、手機話費發票,均為合規發票。
3. 蓋章,需要蓋發票專用章,而非財務專用章、公章或合同章。
在日常中,會計收到發票,審核少不了,開票日期,因為實務中存在的收票日期與開票日期時間差,有的還跨年度。在會計上能否入賬?具體分兩種來看:
實務中,當年所得稅預繳時,是按賬面發生額來核算,但需要在下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否則是要做納稅調整的。
以會計真實性來看,從影響程度的情況來定,可在下年度費用中列支,或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
對于能否稅前扣除,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相關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會計應當定期及不定期地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發票,或通過各省稅務局網站查詢發票,及通過12366語音自助查詢發票等方式咨詢發票的真偽,以減少或杜絕假發票。
提供發票與真實業務不一致。實務中,可分三種情況,如下:
① 經濟業務根本沒有發生,而假借所取得的發票要求報銷付款;
③ 真實發票因遺失等而找不到,找張其他的發票來替代入賬。
根據《會計法》規定: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如果報銷付款中出現連續多張連號的發票,則該發票可能存在不符合業務的真實性。
以上關于防范發票入賬涉稅風險,你學會了嗎?